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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正面教给孩子知识,并订立规则。
孩子有了初步的名称知识之后,就应开始给孩子有关的知识,并订立规则。例如,无论碰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地面对,不要害怕(当然,害怕也需要命名);工作、学习上要勤奋、踏实;接人待物要大度、豁达;要经得起挫折;要充满信心地学习等等。规则的订立形式、内容都要恰当,要使孩子能接受。
订立规则仅仅是约束他在知的基础上去“行”,是否真能这样做还要靠父母不断的监督,也要靠一些表扬、奖励、批评、惩罚等手段来协助,这样孩子才能形成相应的个性。个性的塑造比学习能力的提高更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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